电力与公共事业:广东首次提出适时启动一次能源价格传导机制
2022-11-17
【政策事件】广东省能源局、南方能监局联合发布《关于2023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首次提出适时启动一次能源价格传导机制。【政策解读】要点1:煤机或气机平均发电成本超过允许上浮部分,按照一定比例对年度或月度等电量进行补偿,相关费用全部由工商业用户分摊。政策落地确定性较高,火电地位发生根本性变化,保障火电盈利迫在眉睫。“综合煤价高于一定值”,原先数字由国家确定,叠加电力供大于求,传导效果不佳。但目前火电保供地位得到确认,全国范围内用电紧张,保障发电侧盈利需求迫切。对超出部分予以补偿,即当燃料成本超过电价时,落后机组最好的结果为盈亏平衡(全部机组都能获得相同度电补贴),侧面证明燃料成本明显下降并不乐观。当前煤价,广东省30万千瓦机组处于亏损状态,60万千瓦仍需补贴,长此以往,若煤价无法得到有效控制,落后机组开工失去意义,此举意在淘汰落后机组,同时略微增厚盈利机组的盈利水平。要点2:固定价格+联动价格(参考价格包括月度、日前加权电价,不少于用电量的10%)+浮动费用(可选项,浮动范围0-2分度)。旨在有效传导辅助费用(推测新能源占比15-20%及下游用户分摊),扩大气电、煤电盈利,同时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