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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宸未来-德同共盈三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后续增资补偿款分配方案说明

2015年12月31日及2016年01月15日,我公司旗下项目华宸未来-德同共盈三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(下称“本计划”)收到上海德同共盈股权投资基金中心(有限合伙)(下称“有限合伙企业”)划付的2笔后续增资补偿款,总金额共计人民币361,061.41元。

根据2016月01月12日有限合伙企业出具的《上海德同共盈股权投资基金中心(有限合伙)后续增资补偿款分配通知》,该笔资金来源于珠海源达一号并购股权投资基金企业(有限合伙)作为新加入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所缴付的后续增资补偿款。

 

具体分配公式如下:

单个资产委托人分配金额=有限合伙企业资金回款总金额*权益登记日该资产委托人份额/本计划总份额

 

举例说明如下:

假设2016年01月15日为本计划本次收益分配的权益登记日,在权益登记日当天,本计划总份额为48,500,000.00,其中资产委托人A的份额为3,000,000.00。本次有限合伙企业资金回款为人民币361,061.41元。

资产委托人A本次应分配金额=361,061.41*3,000,000.00/48,500,000.00,即人民币22,333.70元。

 

备注:

1.   由于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的原因,委托人应分配金额与实际分配金额可能存在尾差;

2.   有限合伙企业资金回款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成本、项目收益等,具体构成可参考有限合伙企业出具的分配通知书。

 

 

 

深圳华宸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6年01月19日